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人類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,不適用于 GB 8537 規定的范圍。 2 術語和定義 2.1 包裝飲用水 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,可供直接飲用的水。 2.2 飲用純凈水 以符合 3.1 要求的水為原料,采用蒸餾法、電滲析法、離子交換法、反滲透法或其他適當的加工 方法深度凈化,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。 2.3 自然來源飲用水 以符合 3.1.2 原料要求的水為原料,不是來自公共供水系統,只允許通過脫氣、曝氣、傾析、過濾、 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線消毒殺菌過程等有限的處理方法,不改變水的基本物理化學特征制成的制品。 2.4 其他飲用水 以符合 3.1 原料要求的水為原料,經適當的加工處理制成的制品??稍陲嬘眉儍羲羞m量添加食 品添加劑,但不得添加糖、甜味劑、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。 2.5 生產用源水 來源于地表、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統的水。 2.6 食品加工用水 生產用源水經處理后,可用于產品灌裝的水。